MN113 善人經
中部一一三經 善人經(Sappurisa Sutta)
二十多樣可以拿來比高低的東西排成一列,而排到禪那那裡,理由換了一套
本經只做一件事,做二十多次:拿出一樣可以拿來比高低的東西,讓兩種人各處理一次。不是善士的人想的是「我有這個,其他這些比丘沒有」,然後拿它抬高自己、貶低別人;善士想的是另一句話,然後不抬高也不貶低。清單從出身、家世、財富、名聲、供養一路排到聽聞得廣、持律、會說法,再排到住在森林、穿糞掃衣、只吃托缽得來的食物、住樹下、住墳地、住露天、常坐不臥、有什麼住什麼、一天只吃一頓——凡是一位比丘身上可能被拿來排名次的東西,一樣也沒有漏掉。
前十八項的理由是同一句:靠這個,貪的法不會滅盡,瞋的法不會滅盡,癡的法不會滅盡;就算沒有這一項,只要他照著法走該走的路,他在那件事上就值得敬重。這是一個很實際的說法——那些東西沒有用。
而排到禪那,這個理由就不能用了,因為禪那對貪瞋癡確實有用。經文在這裡換了一整套說法:連第一禪那的等至,世尊也說了「不要由它做成」;人不論拿什麼來構想,那個東西就已經變成另一回事了。從第一禪那到非有想非無想之境,八層全部用這一句,一個字不改。而最後一項——想與感受的止息——沒有不是善士的那一半;經文只寫了一句判語:這位比丘不構想任何東西,不在任何地方構想,不憑任何東西構想。
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
我是這樣聽說的。
有一次,世尊住在舍衛城(Sāvatthī)的祇樹給孤獨園。
在那裡,世尊對比丘們說:「比丘們。」
「尊者。」那些比丘應答世尊。
世尊說:
「比丘們,我要為你們講說善士(Sappurisa)之法與不是善士的人的法。你們聽,好好作意,我要說了。」
「是的,尊者。」那些比丘應答世尊。
世尊說:
出身、家世、財富
「比丘們,什麼是不是善士的人的法?
比丘們,在這裡,有一個不是善士的人出身高貴而出家。他這樣思量:『我是出身高貴而出家的,而其他這些比丘不是出身高貴而出家的。』他就拿那份高貴的出身抬高自己、貶低別人。比丘們,這就是不是善士的人的法。
而比丘們,一位善士這樣思量:『靠著出身高貴,貪的法並不會滅盡,瞋的法並不會滅盡,癡的法並不會滅盡。就算一個人不是出身高貴而出家的,只要他照著法走該走的路,走得合宜,做的事合於法,他在那件事上就值得敬重,在那件事上就值得稱讚。』他把那條路擺在心裡,不拿那份高貴的出身抬高自己,也不貶低別人。比丘們,這就是善士之法。
比丘們,再者,有一個不是善士的人出身大家族而出家……出身大財之家而出家……其餘皆是如此……出身富裕之家而出家。他這樣思量:『我是出身富裕之家而出家的,而其他這些比丘不是出身富裕之家而出家的。』他就拿那份富裕抬高自己、貶低別人。比丘們,這也是不是善士的人的法。
而比丘們,一位善士這樣思量:『靠著富裕,貪的法並不會滅盡,瞋的法並不會滅盡,癡的法並不會滅盡。就算一個人不是出身富裕之家而出家的,只要他照著法走該走的路,走得合宜,做的事合於法,他在那件事上就值得敬重,在那件事上就值得稱讚。』他把那條路擺在心裡,不拿那份富裕抬高自己,也不貶低別人。比丘們,這也是善士之法。
名聲與供養
比丘們,再者,有一個不是善士的人有名、有聲望。他這樣思量:『我有名、有聲望,而其他這些比丘沒有名氣、沒有勢力。』他就拿那份名氣抬高自己、貶低別人。比丘們,這也是不是善士的人的法。
而比丘們,一位善士這樣思量:『靠著名氣,貪的法並不會滅盡,瞋的法並不會滅盡,癡的法並不會滅盡。就算一個人沒有名、沒有聲望,只要他照著法走該走的路,走得合宜,做的事合於法,他在那件事上就值得敬重,在那件事上就值得稱讚。』他把那條路擺在心裡,不拿那份名氣抬高自己,也不貶低別人。比丘們,這也是善士之法。
比丘們,再者,有一個不是善士的人得到衣服、托來的食物、住處與生病時的醫藥用品。他這樣思量:『我得到這些,而其他這些比丘得不到。』他就拿那份所得抬高自己、貶低別人。比丘們,這也是不是善士的人的法。
而比丘們,一位善士這樣思量:『靠著所得,貪的法並不會滅盡,瞋的法並不會滅盡,癡的法並不會滅盡。就算一個人得不到衣服、托來的食物、住處與生病時的醫藥用品,只要他照著法走該走的路,走得合宜,做的事合於法,他在那件事上就值得敬重,在那件事上就值得稱讚。』他把那條路擺在心裡,不拿那份所得抬高自己,也不貶低別人。比丘們,這也是善士之法。
學問、持律、說法
比丘們,再者,有一個不是善士的人聽聞得廣。他這樣思量:『我聽聞得廣,而其他這些比丘聽聞不廣。』他就拿那份廣博的聽聞抬高自己、貶低別人。比丘們,這也是不是善士的人的法。
而比丘們,一位善士這樣思量:『靠著廣博的聽聞,貪的法並不會滅盡,瞋的法並不會滅盡,癡的法並不會滅盡。就算一個人聽聞不廣,只要他照著法走該走的路,走得合宜,做的事合於法,他在那件事上就值得敬重,在那件事上就值得稱讚。』他把那條路擺在心裡,不拿那份廣博的聽聞抬高自己,也不貶低別人。比丘們,這也是善士之法。
比丘們,再者,有一個不是善士的人是持著教誡的人。他這樣思量:『我是持著教誡的人,而其他這些比丘不是。』他就拿那份持著教誡抬高自己、貶低別人。比丘們,這也是不是善士的人的法。
而比丘們,一位善士這樣思量:『靠著持著教誡,貪的法並不會滅盡,瞋的法並不會滅盡,癡的法並不會滅盡。就算一個人不是持著教誡的人,只要他照著法走該走的路,走得合宜,做的事合於法,他在那件事上就值得敬重,在那件事上就值得稱讚。』他把那條路擺在心裡,不拿那份持著教誡抬高自己,也不貶低別人。比丘們,這也是善士之法。
比丘們,再者,有一個不是善士的人是講說法的人。他這樣思量:『我是講說法的人,而其他這些比丘不是。』他就拿那份講說法抬高自己、貶低別人。比丘們,這也是不是善士的人的法。
而比丘們,一位善士這樣思量:『靠著講說法,貪的法並不會滅盡,瞋的法並不會滅盡,癡的法並不會滅盡。就算一個人不是講說法的人,只要他照著法走該走的路,走得合宜,做的事合於法,他在那件事上就值得敬重,在那件事上就值得稱讚。』他把那條路擺在心裡,不拿那份講說法抬高自己,也不貶低別人。比丘們,這也是善士之法。
苦行的樣子
比丘們,再者,有一個不是善士的人是住在森林裡的。他這樣思量:『我是住在森林裡的,而其他這些比丘不是。』他就拿那份住在森林裡抬高自己、貶低別人。比丘們,這也是不是善士的人的法。
而比丘們,一位善士這樣思量:『靠著住在森林裡,貪的法並不會滅盡,瞋的法並不會滅盡,癡的法並不會滅盡。就算一個人不是住在森林裡的,只要他照著法走該走的路,走得合宜,做的事合於法,他在那件事上就值得敬重,在那件事上就值得稱讚。』他把那條路擺在心裡,不拿那份住在森林裡抬高自己,也不貶低別人。比丘們,這也是善士之法。
比丘們,再者,有一個不是善士的人是穿撿來的碎布縫成的衣服的。他這樣思量:『我是穿撿來的碎布縫成的衣服的,而其他這些比丘不是。』他就拿那份穿撿來的碎布縫成的衣服抬高自己、貶低別人。比丘們,這也是不是善士的人的法。
而比丘們,一位善士這樣思量:『靠著穿撿來的碎布縫成的衣服,貪的法並不會滅盡,瞋的法並不會滅盡,癡的法並不會滅盡。就算一個人不是穿撿來的碎布縫成的衣服的,只要他照著法走該走的路,走得合宜,做的事合於法,他在那件事上就值得敬重,在那件事上就值得稱讚。』他把那條路擺在心裡,不拿那份穿撿來的碎布縫成的衣服抬高自己,也不貶低別人。比丘們,這也是善士之法。
比丘們,再者,有一個不是善士的人是只吃托缽得來的食物的。他這樣思量:『我是只吃托缽得來的食物的,而其他這些比丘不是。』他就拿那份只吃托缽得來的食物抬高自己、貶低別人。比丘們,這也是不是善士的人的法。
而比丘們,一位善士這樣思量:『靠著只吃托缽得來的食物,貪的法並不會滅盡,瞋的法並不會滅盡,癡的法並不會滅盡。就算一個人不是只吃托缽得來的食物的,只要他照著法走該走的路,走得合宜,做的事合於法,他在那件事上就值得敬重,在那件事上就值得稱讚。』他把那條路擺在心裡,不拿那份只吃托缽得來的食物抬高自己,也不貶低別人。比丘們,這也是善士之法。
比丘們,再者,有一個不是善士的人是住在樹下的。他這樣思量:『我是住在樹下的,而其他這些比丘不是。』他就拿那份住在樹下抬高自己、貶低別人。比丘們,這也是不是善士的人的法。
而比丘們,一位善士這樣思量:『靠著住在樹下,貪的法並不會滅盡,瞋的法並不會滅盡,癡的法並不會滅盡。就算一個人不是住在樹下的,只要他照著法走該走的路,走得合宜,做的事合於法,他在那件事上就值得敬重,在那件事上就值得稱讚。』他把那條路擺在心裡,不拿那份住在樹下抬高自己,也不貶低別人。比丘們,這也是善士之法。
比丘們,再者,有一個不是善士的人是住在墳地的……住在露天底下的……坐著不躺下的……有什麼住處就住什麼的……其餘皆是如此……一天只吃一頓的。他這樣思量:『我是一天只吃一頓的,而其他這些比丘不是。』他就拿那份一天只吃一頓抬高自己、貶低別人。比丘們,這也是不是善士的人的法。
而比丘們,一位善士這樣思量:『靠著一天只吃一頓,貪的法並不會滅盡,瞋的法並不會滅盡,癡的法並不會滅盡。就算一個人不是一天只吃一頓的,只要他照著法走該走的路,走得合宜,做的事合於法,他在那件事上就值得敬重,在那件事上就值得稱讚。』他把那條路擺在心裡,不拿那份一天只吃一頓抬高自己,也不貶低別人。比丘們,這也是善士之法。
理由換了一套
比丘們,再者,有一個不是善士的人離開感官慾望,離開不善的法,進入並安住在第一禪那——那裡仍有尋與伺,有由遠離而生的喜與樂。他這樣思量:『我是得到第一禪那這個等至(Samāpatti)的人,而其他這些比丘得不到。』他就拿那個第一禪那的等至抬高自己、貶低別人。比丘們,這也是不是善士的人的法。
而比丘們,一位善士這樣思量:『連第一禪那的等至,世尊也說了不要由它做成(Atammayatā)。人不論拿什麼來構想(Maññati),那個東西就已經變成另一回事了。』他把「不要由它做成」擺在心裡,不拿那個第一禪那的等至抬高自己,也不貶低別人。比丘們,這也是善士之法。
比丘們,再者,有一個不是善士的人尋與伺止息(Vūpasama),內心澄淨、心念專一,進入並安住在第二禪那……第三禪那……其餘皆是如此……斷除樂與苦,先前的喜與憂也已消失,進入並安住在第四禪那——那裡不苦不樂,由捨而念清淨。他這樣思量:『我是得到第四禪那這個等至的人,而其他這些比丘得不到。』他就拿那個第四禪那的等至抬高自己、貶低別人。比丘們,這也是不是善士的人的法。
而比丘們,一位善士這樣思量:『連第四禪那的等至,世尊也說了不要由它做成。人不論拿什麼來構想,那個東西就已經變成另一回事了。』他把「不要由它做成」擺在心裡,不拿那個第四禪那的等至抬高自己,也不貶低別人。比丘們,這也是善士之法。
四個無形的境地(Āruppa)
比丘們,再者,有一個不是善士的人完全超越對形體的想,感官衝擊的想消失,不再作意種種差異的想,他想「空間是無邊的」,進入並安住在空無邊之境(Ākāsānañcāyatana)。他這樣思量:『我是得到空無邊之境這個等至的人,而其他這些比丘得不到。』他就拿那個空無邊之境的等至抬高自己、貶低別人。比丘們,這也是不是善士的人的法。
而比丘們,一位善士這樣思量:『連空無邊之境的等至,世尊也說了不要由它做成。人不論拿什麼來構想,那個東西就已經變成另一回事了。』他把「不要由它做成」擺在心裡,不拿那個空無邊之境的等至抬高自己,也不貶低別人。比丘們,這也是善士之法。
比丘們,再者,有一個不是善士的人完全超越空無邊之境,他想「識是無邊的」,進入並安住在識無邊之境(Viññāṇañcāyatana)。他這樣思量:『我是得到識無邊之境這個等至的人,而其他這些比丘得不到。』他就拿那個識無邊之境的等至抬高自己、貶低別人。比丘們,這也是不是善士的人的法。
而比丘們,一位善士這樣思量:『連識無邊之境的等至,世尊也說了不要由它做成。人不論拿什麼來構想,那個東西就已經變成另一回事了。』他把「不要由它做成」擺在心裡,不拿那個識無邊之境的等至抬高自己,也不貶低別人。比丘們,這也是善士之法。
比丘們,再者,有一個不是善士的人完全超越識無邊之境,他想「什麼也沒有」,進入並安住在無所有之境(Ākiñcaññāyatana)。他這樣思量:『我是得到無所有之境這個等至的人,而其他這些比丘得不到。』他就拿那個無所有之境的等至抬高自己、貶低別人。比丘們,這也是不是善士的人的法。
而比丘們,一位善士這樣思量:『連無所有之境的等至,世尊也說了不要由它做成。人不論拿什麼來構想,那個東西就已經變成另一回事了。』他把「不要由它做成」擺在心裡,不拿那個無所有之境的等至抬高自己,也不貶低別人。比丘們,這也是善士之法。
比丘們,再者,有一個不是善士的人完全超越無所有之境,進入並安住在非有想非無想之境(Nevasaññānāsaññāyatana)。他這樣思量:『我是得到非有想非無想之境這個等至的人,而其他這些比丘得不到。』他就拿那個非有想非無想之境的等至抬高自己、貶低別人。比丘們,這也是不是善士的人的法。
而比丘們,一位善士這樣思量:『連非有想非無想之境的等至,世尊也說了不要由它做成。人不論拿什麼來構想,那個東西就已經變成另一回事了。』他把「不要由它做成」擺在心裡,不拿那個非有想非無想之境的等至抬高自己,也不貶低別人。比丘們,這也是善士之法。
沒有另一半的那一項
比丘們,再者,一位善士完全超越非有想非無想之境,進入並安住在想與感受的止息(Saññāvedayitanirodha);而且他用慧看見之後,那些漏(Āsava)就完全滅盡了。
比丘們,這位比丘不構想任何東西,不在任何地方構想,也不憑任何東西構想。」
世尊說了這些。那些比丘心裡歡喜,領受了世尊所說。
② 本經獨特重點
一份沒有漏掉任何一格的排名表
本經列出來的東西,涵蓋了一位比丘身上所有可能被拿來排名次的項目。
出身、家世、財富,這三樣是帶進來的;名聲與供養,是別人給的;聽聞得廣、持著教誡、講說法,是學來的本事;住在森林裡、穿撿來的碎布縫成的衣服、只吃托缽得來的食物、住在樹下、住在墳地、住在露天底下、坐著不躺下、有什麼住處就住什麼、一天只吃一頓,這九樣是苦行的樣子;最後是四種禪那與四個無形的境地。
這份清單的完整性本身就是一個論點。它沒有把「壞的比較項」單獨挑出來罵——它連最無可挑剔的那些也放進去了。一個人拿住在墳地來比高低,與拿家世來比高低,在本經裡是同一件事;拿非有想非無想之境來比高低,也是同一件事。
前十八項的理由:那些東西沒有用
前十八項的善士都想同一句話:靠這個,貪的法不會滅盡,瞋的法不會滅盡,癡的法不會滅盡。
這是一個效力上的判斷,而且說得很硬。它不是說「不要驕傲」,是說那樣東西根本不做那件工作。出身不減貪,名聲不減瞋,住在森林裡不減癡。
然後接一句更硬的:就算一個人沒有這一項,只要他照著法走該走的路,走得合宜,做的事合於法,他在那件事上就值得敬重。也就是說,敬重的憑據被明確地換掉了——不是換成「內在的品質」這種模糊的說法,是換成一條可以走的路。
而排到禪那,這個理由就不能用了
本經最鋒利的地方在那個轉折。
如果對禪那也說「靠它,貪瞋癡不會滅盡」,那句話是假的——四種禪那與四個無形的境地正是為了這件事修的。經文顯然知道這一點,所以在這裡換了一整套說法。
換上來的是:連第一禪那的等至,世尊也說了不要由它做成;人不論拿什麼來構想,那個東西就已經變成另一回事了。
這兩句話與前面十八項的理由性質完全不同。前者說那東西沒有用,後者不談有沒有用——它說的是你一旦拿它來構想自己,你構想的那個東西當場就變質了。也就是說,問題不在那樣東西,在「拿來構想」這個動作。
這個轉折是本經真正的內容。它承認有些成就是真的,而正因為是真的,才不能用「反正沒有用」把它打發掉,必須另外說一句話。
沒有另一半的最後一項
清單走完二十六對,最後一項只剩一半。
想與感受的止息這一項,沒有「不是善士的人得到它然後拿來抬高自己」的那一半。經文直接寫善士進入它,漏在那裡滅盡,然後給了一句判語:這位比丘不構想任何東西,不在任何地方構想,也不憑任何東西構想。
缺掉的那一半不是省略。前面每一項都寫了兩次,這一項只寫一次,而全經到此為止。這個安排說的是:到了這一層,那個拿來比的動作已經沒有了,所以那一半寫不出來。
三個「不構想」
篇末那句判語有三格:不構想任何東西,不在任何地方構想,不憑任何東西構想。
三格分別堵住的是對象、位置、憑藉。前面二十六項每一項都是一個構想的憑藉——出身、名聲、禪那,都是「憑這個來想我是什麼」。最後一句把憑藉整個取消掉,連帶取消了對象與位置。
③ 結構脈絡
一個模子,套二十六次
全篇的模子有四段:不是善士的人有某項;他的想法(我有,別人沒有);他抬高自己貶低別人,這是不是善士的人的法;然後善士的想法,他不抬高不貶低,這是善士之法。
這個模子從頭到尾一字不改地套二十六次,唯一的變數是那個項目,以及善士想法的內容。而善士想法的內容只有兩種:前十八項一種,後八項另一種。
也就是說,全篇的訊息量只有三處:那份清單、兩種理由的分界線、以及最後那個缺掉的一半。
清單內部的分段
二十六項不是隨機排列的,它們有一個由外往內的次序。
先是與生俱來的(出身、家世、財富),再是別人給的(名聲、供養),再是自己學來的(聽聞、持著教誡、講說法),再是自己做出來的(九樣苦行的樣子),最後是自己修出來的(四種禪那、四個無形的境地)。
愈往後,那樣東西愈是靠自己得來的,也愈難說它沒有價值。而理由的分界線正好落在最後一段的開頭——靠自己修出來的那一批。
複沓的處理
本經是《中部》裡複沓程度最高的幾篇之一。原文自己折疊了兩處:家世那一段(大家族、大財之家折入富裕之家),以及苦行那一段(住墳地、住露天、坐著不躺下、有什麼住什麼折入一天只吃一頓);禪那那一段也折了第二、第三禪那。
譯文比照原文的折疊位置處理,不多折也不少折。其餘各項全部寫足——那個模子重複的節奏就是本經的形式手段,折掉了就看不出「連這個也算」的力道,也看不出理由在哪一項換掉的。
④ 深度研究
同一個詞在《中部》的三種份量
「善士」這個詞在《中部》至少承擔三種不同的份量,而本經是其中最窄的一種。
最寬的一種是定型語裡的成分——「不曾親近善士,不通曉善士之法,未受善士之法的調教」,出現在第一經、第二經、第二十二經、第四十四經、第一〇九經等許多篇。在那裡它是一個不需要定義的背景詞,泛指值得跟隨的人。
第二種是第一一〇經滿月小經。那一篇給了八項定義——身上的品質、朋友、心裡的盤算、給人出的主意、說的話、做的事、抱的見解、布施的方式——涵蓋一個人的全部行為。
第三種就是本經。本經的判準只有一條:會不會拿手上有的東西去抬高自己、貶低別人。
三篇相隔不遠而寬窄差得極大。第一一〇經與本經只隔兩篇,一篇用八項定義同一個詞,一篇用一項。兩者不衝突——本經處理的是一個特定的動作,不是在給那個詞下定義——但它們並排放在同一部藏裡,讀者需要自己分辨哪一篇在做哪件事。
「抬高自己、貶低別人」在《中部》的分布
這個詞組在《中部》不是本經專有的。第四經怖駭經裡,世尊自述住在森林裡時檢查過自己有沒有這個毛病,並且說那些抬高自己貶低別人而住在森林裡的沙門婆羅門,正是因為這個過失才召來了恐懼。第十五經推想經把它列為十六項該推想到自己身上的過失之一。
三篇的處理方式不同。第四經把它當成一個會引來惡果的過失,第十五經把它當成一個要拿來反照自己的項目,本經把它當成分辨兩種人的唯一判準。
值得注意的是第四經那一處與本經的關係:那一處講的正是住在森林裡的人,而本經清單的第十項就是住在森林裡。第四經是世尊自己走過那一格並且查過自己;本經是把那一格列進表裡。
「不要由它做成」
atammayatā 這個詞在《中部》極少出現,本經是它最集中的一次——八層等至,每一層都用同一句。
字面上它是「不由那個做成」:ta 是「那個」,maya 是「由……做成」,前面加否定。它處理的是一種很特定的關係——不是「不要執著那個」,而是「不要讓自己成為由那個做成的東西」。
接在後面的那句「人不論拿什麼來構想,那個東西就已經變成另一回事了」,把理由講出來了:構想這個動作本身會改變被構想的東西。你一旦想「我是得到第四禪那的人」,那個第四禪那在你心裡已經不是第四禪那了,它變成了一個身分的材料。
這一句與第一經根本法門經是同一個字根。那一篇整篇建立在「構想」這個動詞上,逐一列出一般人如何從地、水、火、風一路構想到涅槃。本經把那個動詞用在成就上,並且指出它連最高的等至都能污染。
九樣苦行的樣子
清單裡的第十到第十八項是頭陀行的項目——住在森林裡、穿撿來的碎布縫成的衣服、只吃托缽得來的食物、住在樹下、住在墳地、住在露天底下、坐著不躺下、有什麼住處就住什麼、一天只吃一頓。
這九項在巴利藏裡是一組有名目的修行方式,而《中部》對它們的態度一貫是保留的。第七十七經善生優陀夷大經裡,世尊明說自己的弟子中有人穿撿來的碎布縫成的衣服,而他本人有時候穿居士給的衣服;第五經無穢經說一位比丘就算做到這些,只要心裡的壞東西還在,同修還是不會恭敬他。
本經與這兩篇是同一個方向,但它多做了一步:它不談那些做法本身好不好,只談拿它們來比高低這個動作。也就是說,本經不參與「頭陀行有沒有用」的爭論,它把爭論本身放進了清單。
⑤ 現代心靈應用
清單是完整的,所以躲不掉
本經那份清單今天可以逐項換名字:出身換成學歷或家庭背景,家世換成人脈,財富換成收入,名聲換成追蹤人數,供養換成資源與機會,聽聞得廣換成讀過多少書,持著教誡換成專業資格,講說法換成表達與影響力,九樣苦行的樣子換成各種自律的實踐——早起、斷食、戒斷、極簡、不用社群媒體。
換完之後會發現,清單仍然是完整的:沒有一項今天用來比高低的東西掉在外面。
而且最後那幾格今天也在。禪修時數、閉關次數、開悟經驗——這些正是今天的靈性場域裡最常被拿來排名次的東西,而本經把它們放在清單的最後,用了一套專門的說法。
那個判準只有一個動作
本經的判準不是「你有沒有這樣東西」,也不是「你有多少」,是「你有沒有拿它來抬高自己、貶低別人」。
這個判準的好處是它可以當場檢查,而且不需要別人配合。任何時候想起自己有某樣東西,接下來心裡有沒有跟上一句「而別人沒有」——只有這一句,就是那個動作。
值得注意的是本經把抬高自己與貶低別人寫成一個動作,不是兩個。這個寫法今天讀起來很準:現代的自我抬高幾乎都是比較式的,它不需要明說別人不好,只要說出自己的那一項,那個比較就已經在句子裡了。今天最常見的形式甚至不是炫耀,是自嘲式的提及——把那項東西輕描淡寫地放進句子裡,讓比較自己成立。
真的有用的那些東西怎麼辦
本經最有用的一段是那個轉折,因為它處理的正是最難處理的情況。
「反正那沒有用」這句話對很多東西成立——名聲、追蹤人數、資歷。但對真正的本事不成立。一個人的專業能力是真的,他的修行進展也可能是真的。這時候「不要驕傲」變成一句軟話,因為它給不出理由。
本經給的理由不是「那個沒有用」,是「你一旦拿它來想自己是誰,你想的那個東西就變質了」。這句話不否認那樣東西的價值,它指出的是使用方式的問題:那樣東西可以拿來做事,不能拿來做自己。
這在今天特別容易搞混,因為現代的身分建構幾乎全部靠成就。做什麼與是什麼之間的界線已經被抹得很平——一個人做的事就是他的自我介紹,也就是他的價值。本經那句「人不論拿什麼來構想,那個東西就已經變成另一回事了」,說的正是這條界線被抹平之後會發生什麼:那件事本身也被改造了,它不再是一件事,變成了一份材料。
⑥ 文本地層分析與敘事斷裂
理由在同一份清單裡換過一次
本經最清楚的形式證據是那個理由的替換。
前十八項的善士想的是一段話,後八項的善士想的是完全不同的另一段話,而不是同一段話的變體——兩段之間沒有共用任何一個詞組。
一份清單走到某一項就換掉核心論證,這件事有兩種可能的成因:一是編寫時有意識的處理(前十八項的說法對禪那不成立,所以必須換),二是兩塊材料被接在一起。
本經的情況比較像第一種,因為換的位置有明確的道理,而且換上來的那句話(不要由它做成)本身就與禪那有關。但值得記下一項旁證:後八項的模子比前十八項短——前十八項的善士想法有兩截(那樣東西沒有用;就算沒有它,走對路的人也值得敬重),後八項只有一截(不要由它做成;構想會使它變質)。缺掉的那一截正是「就算沒有它」——這句話對禪那說不出口。
也就是說,換掉的不只是理由,還有句子的長度與結構。
最後一項只有一半
二十六項各有兩半,第二十七項只有一半,而全經就在那裡結束。
這是全篇唯一的體例破壞,而且它落在最後一項。第二節已經說明過這個安排的意思。這裡把它列為形式特徵的一項:一部靠對稱推進的經,在最後一格取消對稱,然後停止——這是刻意的收束,不是殘缺。
判斷它刻意的證據是那句判語。如果只是漏了另一半,經文應該接標準的結束語;但它在缺掉那一半之後另外寫了一句「這位比丘不構想任何東西,不在任何地方構想,也不憑任何東西構想」,這句話在前面二十六項裡一次也沒有出現過。缺掉的那一半被一句新話取代了。
清單的長度與《中部》的其他清單
本經的清單有二十六項,是《中部》裡最長的清單之一。而它的展開方式是完全公式化的:一個模子,換一個項目,重複。
這種擴展方式在第三經法嗣經的④裡已經指出過:第一對寫足全文,其餘只列名,最後一對再寫足全文,這是背誦用的擴展格式,不是論述。本經的做法屬於同一類——原文的省略號正好落在清單的中段(家世那三項、苦行那四項、第二第三禪那),首尾寫足,中間帶過。
這說明本經的文本形態是為記誦設計的。它的內容可以壓縮成三句話,而它被展開成二十六段,理由不在論證上,在傳誦上。
「持著教誡的人」與「講說法的人」
清單的第八與第九項是 vinayadhara 與 dhammakathika——持著教誡的人與講說法的人。這兩個詞指的是教團裡兩種專業角色。
它們出現在這份清單裡有一個時代上的意味:一個教團要出現「持律者」與「說法者」這樣的職能分工,並且分工到足以被拿來比高低,需要一定的規模與時間。這一項與前面的出身、財富不同——出身是帶進來的,職能分工是教團自己長出來的。
這不足以推定本經的年代,但它是一個可以記下的分布:同一份清單裡同時有「出身高貴」這種與教團無關的項目,與「持著教誡」這種只有成熟教團才有的項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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